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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3日 — 【2023秋鬥精髓篇】教育崩壞!教育體系體例正在惡化台灣的不服等黃德北:硬推雙語教育,必會造成社會活動的不屈等! 陳柏謙:私立大學若以營利為目的,學生不行

拋棄繼續期間劃定在民法第1174條第2項規定:「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擔當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也就是說解決拋棄繼續時候是從知道本身可以擔當開始3個月內。

(一)拋棄繼承時效已過會有什麼問題?

各人可能會認為既然已不再像之前會繼續被擔當人所有的遺產及債務,是不是代表我不去打點拋棄繼承也沒關係?確切目下當今如果拋棄擔當逾期沒有打點,將會以限制繼承處置,但擔當人此時記得要去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以回護本身權益,而且仍是有些許風險需要注意,詳情可以參考 。

2、拋棄繼承時效怎麼算?跨越時限怎麼辦?



本文引用自: https://85010.tw/blog/waiver-of-inheri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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