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沒賣掉也沒關係,因為按照112年11月2日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函劃定:如屬繼續繼續或受遺贈獲得之房地,得將持續各次擔當或受遺贈之被擔當人或遺贈人持有時代合併計較。
編纂保舉
鄭文在提醒,如果怙恃親遺產中的房屋,不是想要保存的資產,會在繼續後短期賣掉,最好先將本人、配頭或是未成年後代的戶籍遷入,獲得戶籍挂號及棲身事實,如斯可以獲得40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免稅額,和10%的優惠稅率,避免繳納遺產稅後,還要繳納高額房地合一稅,一頭牛被剝二層皮。
不外當事人並不知道這劃定,現在要賣房子,得再持有居住6年,才能用此優惠。
也就是兒子如果在爸爸宿疾期間照顧他的時刻,把戶籍挂號遷入爸爸老公寓,爸爸設籍時候和兒子遷入的戶籍時候可以合併較量爭論,那麼兒子在出售時,就能享受400萬元的免稅額,以及10%的優惠稅率,也就是一毛都不用繳。
(即:400萬元-50萬元-16萬元=334萬元×20%=66.8萬元。
由於過世的父親持有衡宇已5年以上,稅率以20%計算,房地合一稅約66.8萬元。
憑據當事人提出的 免稅證實書,衡宇及土地通知佈告價值約50萬元,當事人委託知名房仲業者估價,公寓市價則約400萬元,扣除通知佈告價值50萬,再扣除仲介辦事費16萬元,當事人需申報房地合一稅獲利約334萬元。
兒子客歲12月搞妥了父親的後事,繼承了父親留下的衡宇以後,感覺老舊公寓不符合他的生涯品質,決意賣掉該公寓,林委託事務所概算房地合一稅。
鄭文在說,遵照所得稅法第4條之5劃定,個人或其配頭、未成年後代辦竣戶籍挂號、持有並棲身於該房屋繼續滿6年,且交易前6年內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履行業務使用,別的可適用400萬元的 及10%的優惠稅率。
編纂保舉》繼續衡宇恐繳高額稅金!賣屋留現金比力划算?專家如許看:
當事人父親買下後就住在該公寓,戶籍也同時遷入,如果生前把房子賣掉,那麼就可適用此一優惠。
文章出自: https://orange.udn.com/orange/story/121200/8491074
近期公可可轉債資訊:昇陽半導體二發行日期:2025-01-22、耀登二發行日期:2025-01-10、六方科一KY發行日期:2025-01-15、揚秦一發行日期:2025-01-15、皇普四發行日期:2025-01-17、亞力二發行日期:2025-01-13、博智一發行日期:2025-01-10、旺矽五發行日期:2025-01-08、上曜六發行日期:2024-12-27、皇普三發行日期:2024-12-31、華星光四發行日期:2024-12-25、新美齊四發行日期:2024-12-25、三地開發一發行日期:2024-12-19、jpp三KY發行日期:2024-11-04、倍力一發行日期:2024-11-04
離婚證人
結婚證人
法拍屋 、台北法拍屋 、新北市法拍屋 、桃園法拍屋